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光棍的超市生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光棍的超市生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谁能告诉我,一个成年人,最简单的活着,一天最基本的费用是多少?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仔细看了您的题目,您说的是“活着”,活着和生活还是有区别的,活着的要求更低一些,所以也更省钱。
由于地区不同,所以消费也不同,假如不考虑房租的话,一天二十块钱足够了。早餐两个包子一碗粥(3元),午餐半斤大米做的米饭(1.5元),一个自己做的素菜3元搞定(茄子,土豆,白菜豆腐,等等),晚餐自己煮1碗挂面加1个鸡蛋(3元)。
吃饭一天十块钱左右,周末可以加餐吃点肉,剩下的是水电费什么的,出行就是11路或者自行车,综合来讲如果仅仅是活着,一天二十块钱就够了。
自有房,不出门,一天最低十元钱,早餐一片面包一元(八元一包八片),中午烫半斤青菜蘸点酱油或一勺剁椒当菜过饭(最差的米1.9/斤烧三两约0.6元),晚上餐清水煮面条加一个煎蛋(三两面条1.2元一个蛋一元),再加上水电煤一天十元足够。
本人有次生病不能吃喝只能卧床休息,亲身体验一周只花了六十元,所以最低标准每月300元就可以活着了[流泪]
最简单地活着,当然不等于吃上顿愁下顿那般穷困潦倒、可怜巴巴地活着。最简单地活着,最起码吃喝上不是过度刻薄自已,也就是能节约便节约那样普普通通地活着。
如果是三人或以上一起生活,每人每月一千元足够(人越多足够费用越低)。当然,这一千元仅指吃喝及必配的水电气费用,不带其它消费。若单人过日子,老人还免强,年青人可能稍欠点了。
每天33元,平日小荤大素,每周一回大荤大素(绝非无止境),平日节下的钱,多少适当尝点水果,再用作交纳水电气费(说单人特别年青人稍欠,实因一人水电气杂费,比多人省不了几何)。
你买吃喝食材时的价格,税费己含其中,至于税率几何,您得问相关部门,或懂行的人去了。
地域不同消费就不一样,年龄段也代表着不同层次的消费,城市与农村消费不一样。要是在农村我接触的两位老夫妻俩他们一年的生活消费是多少:
每月电费8元左右,照明包括一台电视,电价0.56/度;自来水每月4元,只管饮用,洗衣在外,每吨2元;一部手机只接不打,月租8元;食盐酱醋最多10元;吃米40斤、面条10斤,多多有余,低档次购买100元;吃肉5斤=70元,猪油2斤=10元;小菜、油菜籽自家种;偶尔买点其它生活用品最多不超100元;柴薪自家釆集。这样算帐,两老人月消费300元足矣,这是最低的生活保障消费,糊个嘴,保个命。
象两位老人衣服鞋子是子女买,若身体不好去看医生检查吃药钱呢?一年总还有几次人情要来往,现在男性刮胡子理发都要10元一次,所以家庭小帐算不清,多钱多用,无钱少用。
有哪些理由令人咋舌的刑事案件?理由是什么?
小红的老公常年在外跑生意,担心小红在家无聊寂寞,就给小红在老家开了一个小超市以打发无聊的时间。
小强在三十好几了还没娶的上媳妇,在偶尔一次到小红家的超市买烟的时候跟小红看对眼了,于是两人开始偷着约会,你侬我侬,三十几岁的大小伙在小红这里找到了温柔乡,好不快活。
然而在某一次小强跟小红快活完回家的时候,小强非要从小红家的超市里提走一桶油,小红明确表示了不愿意,但是小强还是把油提走了,这下可把小红惹火了,你要我人可以,拿东西就是不行。于是小红就报警了,表示小强把她强奸了,还在她家抢走了一桶油,还TM有证人,证人就是小红的五岁儿子,因为小强还啥都不知道呢,只提着有乐呵呵的回家做饭去了,饭都没做好就被警察叔叔提留走了。
在派出所里,小强大呼冤枉,表示他跟小红是自愿的,就拿了一桶油,他可以给小红把油钱给了,但是这个时候为时已晚,人证物证俱在,人证就是小红那五岁的儿子,表示小强压着自己的妈妈,妈妈嘴里说着不要,但是小强不听,把妈妈弄的难受的,妈妈还说自己受不了了,至于物证,小强刚做完好事,东西都留在小红身体里了。
于是小强就被检察院逮捕,刑事拘留,最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以上事件是真实发生的,至于我怎么这么清楚那是因为在某个特殊的地方我看过小强的案件报告,包括在这个证人证言这一块,案件报告都是这么写的,具体写的比这还详细,好看,但是不能出现在这里。
你说这小强,人都给你了,还这么贪心不足,非要在拿走人家家里的油,这可好,好不容易来的温柔乡没有了不说,自己还要到监狱改造去,失去了自由,这改造个五六年出来都四十了,以后是不是得打光棍了,所以说做人要专心,你做什么的就一心一意做就行了。不要在半路上在想顺点别的,一个顺不好赔上的就是自己的一辈子,不值啊不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光棍的超市生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光棍的超市生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